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LBGZ[2025]016-ZC013】
2、项目名称:灵宝市城市西区综合性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全过程管理及造价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00元
5、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2月07日
6、评审日期:2025年02月18日08时40分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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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BGZ[2025]016-ZC013 |
详见磋商文件中第三章服务内容 |
河南创耀工程管理 有限公司 |
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太康东路与新伊大街交叉口恒生科技园A6幢4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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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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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质量要求 |
服务期限 |
项目负责人 |
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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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灵宝市城市西区综合性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全过程管理及造价服务 |
各项工作及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或行业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满足发包人的建设目标 |
自签订全过程管理及造价服务合同之日起至项目竣工结算、审计结束且全部资料移交招标人之日止 |
王魁(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 |
建【造】******017771/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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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审专家名单
李磊、张安强(组长)、李宗佑(业主评委)
四、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本公告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公示期(1个工作日)满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的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五、其他补充事宜
代理服务费按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中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由中标人承担中标服务费。
收费金额:18800.00元
六、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灵宝市西闫乡政府院内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总公司地址:郑州市中原区建设西路百花路交叉口泰隆大厦13层
分公司地址:灵宝市河滨东路北段金水湾公寓2001
联系人: 李女士
联系电话:0398-****** ******
3、监督单位
******委员会
联系电话: ******
******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