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人民政府2024年灵宝市函谷关镇孟村村大枣分拣晾晒烘干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gzjy.smx.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9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LBGZ[2024]293-ZC209-1 | 2024年灵宝市函谷关镇孟村村大枣分拣晾晒烘干项目 | ******.39 | ******.39 |
5.2、招标范围:竞争性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5.3、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5.4、计划工期:50日历天;
5.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5.6、建设地点:灵宝市函谷关镇
3.2、响应人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承诺函);根据《灵人社【2019】28号》文件规定响应人需提供人社局出具的建设工程无拖欠农民工(员工)工资证明(函);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需自行承诺);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企业近半年连续三个月(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的税收缴纳证明材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3.7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自行承诺;
3.8、须提供企业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询证明(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若当地工商部门不办理此项业务,企业须自行承诺;
3.9、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标时间前截止)网站查询截图;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信息并加盖公章并(查询信息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相关信息,查询日期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后,开标时间前截止);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后审资料见招标文件);
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SMX/InformationCenter/NewsDetail.do?CID=fdd6c8fc-bb0a-4c07-8715-d29609fc7a80&ID=94d11586-f364-4845-8656-6ec157d7b8c2
办理CA证书:******/downCa.html.
2、评审打分部分:评审打分部分仍按照100分制原则进行,涉及到资格审查、企业荣誉、人员业绩、企业业绩等计分部分时,以响应人自行上传到响应文件中的相应内容为准。
3、响应人按照响应文件格式进行响应文件编制,在响应文件编制时,应明确将响应人企业基本情况、资质情况、人员情况、财务情况、业绩情况等信息编入响应文件,便于进行资格审查及评审打分。
4、响应人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在本公告中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完成文件下载、响应文件的递交等工作,因响应人操作不当等问题造成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无法投标等一切后果,由响应人自行承担。
5、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内容如有出入,以公告为准,给各响应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温馨提示:本项目为电子化、无纸化项目,开标时无需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为保证您能投标成功,请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和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业务办理指南。
招标文件费:本项目为全电子招标,不再收取招标文件费。
注: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当日,响应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响应人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登陆三门峡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登陆(网址为******:10094/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响应文件解密等。每位响应人的解密时间为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完成。因响应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
投标保证金
按照《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9]4号文)的要求本项目不再收取投标保证金。
******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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