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灵宝竞磋采购-2024-114;LBGZ[2024]273-ZC194
2、项目名称:2024年度灵宝市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9月24日
5、评审日期:2024年10月10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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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BGZ[2024]273-ZC194 |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纪要等列明的所有内容 |
******有限公司 |
******街道上庄村404号 |
804500.00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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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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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年度灵宝市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 |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纪要等列明的所有内容 |
90日历天 |
刘自瀚 |
豫 ******4855 |
三、评审专家名单
周瑞娟(采购人代表)、彭维雄(组长)、田娟。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费乙方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的收费标准收取代理费,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一次性缴纳,收费金额:9654.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公示期(1个工作日)满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的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名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章军
联系电话:******
机构代码证:******MA3X9DD344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
招 标 ******水利局
联 系 人:袁先生
联系电话:******
地 址:灵宝市富士路中段
******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东风南路绿地之窗景峰座四楼011室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