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有限责任公司年产 10 万吨石英砂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
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有限责任公司年产 10 万吨石英砂项目(一期工程)
******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年产 10 万吨石英砂项目(一期工程)位于河南省三门峡市灵宝市豫灵镇吴村亚武路南 6 组,项目总占地面积4600m2。主要建设内容:为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主要体工程为生产车间,里面设置原料库、生产区和产品库;辅助工程为办公楼和门岗室;公用工程为供水、供电和排水系统;环保工程为废气、废水、噪声、固废治理措施。项目分期建设,一期为年产5万吨石英砂项目,二期为年产5万吨石英砂项目,本次为一期工程验收。项目实际总投资为50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为50万元,占项目实际总投资的10%。
联系人:汤永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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