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委员会灵宝市先进制造业开发区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报告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2月11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LBGZ[2025]008-ZC006-1 | 灵宝市先进制造业开发区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报告项目 | 950000 | 950000 |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通过主管部门的审查。
5.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20日历天内完成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报告工作(报批时间节点以上级要求的时间为准)。
5.5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6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3.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须为供应商企业正式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作出承诺,格式自拟);
3.4、出具本单位无商业贿赂及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自行作出承诺,格式自拟);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作出承诺,格式自拟);
3.6、供应商未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查询信息截图,查询日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信息并加盖公章并(查询信息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相关信息,查询起始日期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后)
3.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自行作出承诺,格式自拟)。
2.本项目为电子化、无纸化交易项目,开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资料,为保证您能投标成功,请需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和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业务办理指南。
3.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9】4号)第6条的规定,投标保证金不再收取。
4.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文件为准,其上传资料真实性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同时,供应商请完善主体库。
5.评标打分部分:评标打分部分按照100分制原则进行,涉及到资格审查、企业荣誉、企业业绩等计分部分时,以投标单位自行上传到投标文件中的相应内容为准。
6.在招标文件中要求供应商按照投标文件格式进行投标文件编制,在投标文件编制时,应明确将供应商企业基本情况、人员情况、财务情况、业绩情况编入投标文件,便于进行资格审查及评标打分。
7.我单位(采购人)严格按三财购【2021】9号文要求的时限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发出中标通知书,签订采购合同,上传采购合同。